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
发布日期:2015-1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 公 告 2015年第36号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及进一步减少资质资格类许可和认定的有关要求,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海关总署关于预归类服务试点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 (署税函〔2015〕0338),自2015年8月5日起对预归类服务单位及人员不再进行考试和资质授予,对从事预归类服务的单位及个人不设置准入门槛。
特此公告。
天津海关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