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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报关单位报送年报工作启动

发布日期:2016-04-14

发布时间:2016-04-13

         天津关区2016年《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报送工作已经启动,已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的报关单位和其他类型的经营者需按时限及时向海关报送年报,企业范围包括: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报关企业分支机构、特殊监管区双重身份企业和无进口经营权加工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21号),报关单位应当在每年6月30日前向注册地海关提交《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当年新注册企业次年报送年报,比如2016年1月1日及以后新注册企业,2016年无需办理年报报送,2017年再办理。
         企业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向海关报送年报:一是登陆“中国电子口岸网”(www.chinaport.gov.cn),进入“海关企业管理网上办事平台”进行在线填写;二是委托预录入机构向海关发送年报电子数据,并向注册地海关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纸本即可。天津海关还提示,如企业名称、企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企业需先到主管地海关办理企业信息变更手续,才能进行年报报送。逾期30日未报送年报的,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效力自动中止,将影响通关业务办理,请相关企业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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